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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程序

发布时间:2013-05-27   作者: 仁信久

 

1、实用新型专利定义——根据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哪些创新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规定,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主题只能是产品,而且是具有一定形状、空间构造的产品。因此,没有一定形状、构造的产品,如一种化工产品、药品配方,以及方法、用途创新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此外,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必须附有表明该产品形状、构造的附图。电子类产品也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此时产品构造指的是组成单元的连接关系,即电子元器件线路的连接关系或电信号的传输控制关系,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必须附有电路图,包括单元方框图和电原理图。

3、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程序和时间
申请程序:
A.申请阶段
  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B.审查阶段
  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一样的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包括审查下列各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或第四款关于新颖性与实用性规定的;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专利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C.授权阶段
  (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2)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申请流程及时间
申请————→受理 ————→ 初审 ———→授权——→领证
(约7-15个工作日)---- (缴费日起约4个月)---------(约6-8月)(至取得专利证书约8个月)

5、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第一发明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交底材料及需要申请人盖章、签字的格式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