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
(2)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3)提交《代理委托书》;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 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